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视野选人,鼓励广大干部激情创业,促进遂宁又好又快发展,遂宁市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四川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的要求,采取常规公选和定向公选两种方式,面向全省、全市、各区县范围内公开选拔27名科级领导干部。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管干部、群众公认、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市委领导下,市委组织部负责宏观统筹、政策指导和面试的统一组织,各区县具体组织实施。实行统一公告、统一标准、统一命题和测试、统一程序、统一公布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任用。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条件
分别面向全省、全市、各区县范围内的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参股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中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村(社区)干部,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为:
1.符合《四川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有关回避方面的法律规定;
2.年龄40周岁以下(196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放宽到45周岁(196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3年以上连续工龄,个别岗位放宽到1年以上;
5.非公有制企业管理人员,应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中型以上企业担任中层管理职务1年以上,企业规模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文件)执行;
6.身体健康;
7.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24条规定的不予录用的情形;
任职时间、工龄,均截止2008年8月31日,优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下派干部任职时间截止2008年9月30日。企业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工龄以劳动人事部门认定的为准。
具体职位及条件附后。
三、公选程序及办法
(一)常规公选15个职位的公选程序、办法
采取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3+2”模式。“3”即基本知识、基本能力、专业能力测试。“2”即民主测评、综合评价,由区县委组织部对报考者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
1.基本知识与基本能力测试以笔试方式进行。基本知识测试重在考察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基本能力测试重在考察理解会议精神的能力,把握重点、归纳概括的能力,分析、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
每个职位按笔试成绩取前5名进入体检、专业能力测试。
2.专业能力测试以面试方式进行。重在考察应试者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和运用能力,与人沟通、影响他人的能力,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把握大局的基本能力。
每个职位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取前2名进入考察程序。
每次测试成绩,均在测试1周后在“党政网”遂宁市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3.组织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和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由区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根据考察情况和测试成绩,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提交区县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
(二)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定向公开选拔12个职位的程序、办法
1.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万名干部下基层”活动成绩突出干部公开选拔的程序
①个人自荐、资格审查。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乡镇或下派帮助工作所在单位初审后上报区县委组织部。区县委组织部重点把关审查是否存在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一票否决”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群体事件、上访、恶性治安案件、“法轮功”分子活动、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等情况。凡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取消报考资格。
②群众推荐、实绩考核。由区县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共同组织。近五年(2003年8月31日以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在本人任期内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中央部委或国务院部门)、市委市政府、省级部门、区县党委政府表彰的,每项次分别加5、4、3、2、1分;本人任期内,所在村(社区)受到上述表彰的按同级别标准的60%计分。奖励加分计入笔试成绩,总计不超过5分。由报考者提供奖励加分原始依据,区县委组织部进行审查确认后报市统筹公选办在全市公示,个人提供虚假证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③能力测试、考察任用。能力测试分为笔试(占60%)和面试(占40%)。测试内容主要为党的农村工作政策、市委市政府“农村八项工作”、“四村一园”等关于农村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侧重点是做好农村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基本能力。按笔试(含加分)成绩取每个职位前5名进入体检、面试。根据总分取每个职位前2名进入考察。根据考察和测试情况,由所在区县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任用。
2.面向优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公开选拔的程序
①个人自荐、资格审查。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乡镇党委初审后上报区县委组织部。重点审查个人是否具有一票否决情况和是否真正在村(社区)任职。凡是人在村(社区)任职但未在村(社区)工作的一律不得报考。
②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由区县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共同组织,按照组织考察和民主推荐情况,以区县为单位按照市上统一分配名额推荐参加笔试的人选。
③能力测试、考察任用。能力素质测试分为笔试(占60%)和面试(占40%)。测试内容主要为党的农村工作政策、市委市政府“农村八项工作”、“四村一园”等关于农村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侧重点是做好农村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基本能力。按笔试成绩取前25名进入体检、面试。根据总分取前10名进入考察程序。由市统筹公选领导小组和区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和测试情况研究确定5名拟任职人选,由所在区县党委常委会决定任用。
四、时间安排
1.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凡是具备报名条件和资格的,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08年8月12日—8月2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职位所在地的区、县委组织部。
(3)报名手续:报考者在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和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填写报名登记表1式2份并由本人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意见,交1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资格由报名所在地组织部进行审查。凡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经资格审查,每个职位符合条件和资格的报考人数少于10人的,个别特殊职位少于8人的,取消该职位的公选。
2.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统一评卷。在各区县设置考场。报考者于9月7日到报名地组织部领取准考证,9月8日统一参加笔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区县委组织部组织进入面试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执行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不合格的缺额按综合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以职位所在地的区县委组织部通知为准。
对非选任制职位的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胜任的人员,免去所任职务;对选任制职位的人员,任职满一年后,对其进行考核,不胜任者,依法免去所任职务。面向优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定向公选的干部,两年内不得调离乡镇工作。
本《简章》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
1.遂宁市2008年统筹公选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
2.2008年遂宁市公选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2008年8月11日